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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建筑装饰行业优秀设计师评选办法
信息来源:大连建筑装饰网   发布时间:2014-5-6
  为促进大连市建筑装饰工程项目设计的规范化,提倡创新和谐的绿色设计理念,彰显建筑装饰精品工程项目设计师的优秀代表,推动我市建筑装饰行业设计师的最高荣誉称号——“大连市建筑装饰行业奖优秀设计师”(以下简称“优秀设计师”)。
  一、评选原则
1、优秀设计师每年评选一次,由大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2、评选分公共装饰装修和住宅装饰两大类三个专业分别进行,即:建筑装饰、建筑幕墙、住宅装饰。
二、参评条件
  1、从事建筑装饰、幕墙、住宅等装饰设计工作满3年以上并无任何设计责任事故。
  2、个人职业道德和信誉好,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无违法违规不良现象。
  3、参加本年度“大连市建筑工程装饰奖”的获奖工程项目的设计师,或3年内所设计的工程项目获得过“大连市建筑工程装饰奖”的设计师优先评选。
  4、凡申报中装协资深和中青年设计师的人员优先评选,评选文件请阅读协会网站发布的《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关于资深和中青年设计师申报办法》。
   三、申报程序、资料
1、优秀设计师本人自愿申请,由所在企业向市装饰协会推荐。申报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大连市建筑装饰行业优秀设计师申报表”到大连建筑装饰网(http://www.dlbuilding.com/FUJIAN/大连市建筑装饰行业优秀设计师申报表.doc)下载,申报表单独成册。并另附以下资料:
   (1)封面:标注大连市建筑装饰行业优秀设计师申报资料。申报人姓名、单位、年月日,公章。
   (2)申报总目录。
   (3)申报人员身份证、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证书、参与主持工作的相关证明文件、聘用或任命书、工程项目机构人员设置名单等复印件各一份和其他能证明业绩和能力的资料。申报单位的证明应加盖公章。
   (4)申报人彩色照片2张(工作照、生活照各一张,打印照片无效),用于证书和宣传。
   (5)申报资料复印件统一为A4幅面装订成册。
   (6)所有申报资料统一用A4规格档案袋装。
    (7) 所有的文字、图片、照片等资料统一整理成300像素/英寸以上JPG格式,刻录成光盘上交,用于后期宣传。
   2、资料齐备后,由所在单位报送大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所有申报材料请申报企业自行留底。
    四、评审、表奖、推荐
1、评审为评奖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保证评审工作的质量水平,市协会专门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报资料按专业划分,分别进行审查(申报资料检查原件)、考核做出终评意见。
2、大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召开表奖大会,向荣获“大连市建筑装饰行业优秀设计师”称号的人员授予“优秀设计师”奖牌和证书,并通报表彰。
3、被评为“优秀设计师”的人员,协会将向行业、社会,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并在报纸、网站等、会刊等多种媒体上进行公示和宣传。
   五、纪律和其他
1、申报单位和个人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撤消申报资格,通报批评,直至撤消荣誉称号资格。
2、参加“优秀设计师”评审的工作人员和专家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优秀设计师”奖牌和证书。
4、本《办法》由大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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